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分享到:0

人大代表被诬告强奸入狱诬告反坐

――5名诬告陷害案犯无一漏网均获徒刑。

(法律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记孙爱文律师-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

案情摘要:

孙爱文律师近期又承办了一起罕见的轰动全国备受党政领导关注的案件,为何轰动,因其是建国以来第一起人大代表于某某被人诬告陷害涉嫌强奸而被捕入狱的冤案,在庭审中司法机关充分采纳了是孙爱文律师在庭审中入木三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意见,其高超的举证质证策略震撼了法庭,法院于2008年12月宣告被告人于某某被无罪而当庭释放,所涉嫌强奸罪名系受到他人诬告陷害。当日戏剧性的将站在法庭被害人席位的某某及王某侯某于某五名证人以诬告陷害罪拘留捕,为何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如此果断坚决,因其面对孙爱文律师凌厉的质询攻势之下诬告陷害的事实暴露无疑,并当庭一针见血的指出真正的罪犯即所谓的被害人**及王**等五名所谓的证人。作为一名刑辨律师肩负起控告、侦查,审讯的职能。该案引起党政领导关注,天津居民放鞭炮欢呼庆贺,孙爱文律师又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代理人的身份继续参加诉讼,该案已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人大代表于某某获得国家赔偿。五名涉嫌诬告陷害的被告人接受了审判。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进行了物质赔偿。有关办理错案的承办人均被查处。该案使民心大震。

事实经过:

人大代表于某某,天津市人,是多年的人大代表,为人正直,深受广大群众拥护爱戴,由于其身份的特殊,并敢于同恶势力斗争,然而遭受他人诬告陷害,2008年7月身为人大代表的于某某代表广大群众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私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关闭该企业,当私企老板王本水预感即将败诉时,设下毒计,用重金收买**等五人出具伪证,对人大代表于某某诬告陷害,于2008年8月12日凌晨1时,在天津水库南岸被告人候*、陈**经营蒙古包饭店内,乘人大代表于某某酒后酣睡之机,由被告人**(女)进入于某某住的3号包房内脱衣伺机陷害,待凌晨5时,被告人赵**见于某某睡醒后即呼救被强奸,被告人王**、陈**佯装前来救助,伪造人大代表于某某深夜窜入**所住的包房实施强奸的情节。并按预谋编造的情节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强奸罪诬告陷害被害人于某某。被告人赵某某(女)与被告人王某、某、候某、王某(女),合谋伪造现场陷人大代表于某某。

某以于某某涉嫌强奸罪向天津公安局报假案,经人大常委会准许以涉嫌强奸罪于2008年8月24日公安局将于某某刑事拘留,历经逮捕,审查起诉,2008年12月天津法院开庭审理。其子女明知是诬告陷害,却无从说理,在跑遍当地律师事务所,找尽熟人,穷尽一切方式,万般绝望下,慕名来到北京,把希望寄托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寻求点评律师孙爱文的帮助,孙爱文律师承接该案后,充分发挥无罪辩护三项基本功:一是阅卷入木三分,发现了矛盾,抓住了焦点,二是调查挖地三尺,竭尽全力挖掘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形成证明其无罪的证据体系;三是辩护焰高三丈,确实做到了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法,具有感染力。在庭审中孙爱文律师抓住询问所谓的被害人赵**及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质证的机会,因准备充分深思熟虑,在加之曾在公安预审积累了20多年的讯问对策的经验,向证人及所谓的被害人发起了凌厉的质询,迫使其漏洞百出,疑点重重,无法自圆其说,所谓的被害人**,证人王本水等人诬告陷害人大代表于某某的阴谋在法庭上浮出水面,暴露无遗,进而孙爱文律师果断的向法庭阐述了人大代表于某某系受他人诬告陷害,并作无罪的辩护意见,指出真正的犯罪人正是所谓的被害人赵某某、证人赵某某等人,并进一步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据此引起法庭及公诉机关的高度重视,而后公诉机关根据孙爱文律师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对所谓的被害人某及王某等5证人进行逮捕,在强大的攻势下查清了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报复人大代表于某某的犯罪事实,2008年12月20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下达津检刑不诉[2008]3号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没有实施强奸犯罪行为,所涉嫌强奸罪系受他人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决定对于某某不起诉,无罪释放。当日,所谓的被害人**及其同伙文一共五人被逮捕。此案轰动了天津市民,群众对此赞不绝口,家家相传,影响甚远!天津的广大群众再次在天津法院广场见到孙爱文律师时分分在寒风中欢呼致谢,后来有的未见过孙爱文律师的天津市民,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只为见一面,不辞劳苦从天津来到北京与孙律师见面,很多天津市民称,有冤假错案就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找孙爱文律师。

此案的五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已对其开庭审判,在孙爱文律师的协助下现人大代表于某某已顺利的获得国家赔偿,进而孙爱文律师作为被害人于某某的代理人参加诬告陷害案的庭审,履行控诉职能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009年6月20日天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犯 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均判处有期徒刑。赔偿被害人于某某15万元。

本案是建国60来年第一起人大代表因执行职务被人诬告陷害被铺入狱后由于律师的介入使案情真相大白,冤案得到昭雪,人大代表于某某获得自由,无罪释放,同时又由于律师的作用使诬告反坐,五名诬告者均被铺入狱判处了刑罚。业内人士及媒体长时间的追踪探讨,为什么只要经过孙爱文律师承办的案件,结果总是出人意料的与众不同。究其原由,孙爱文律师具有大无畏的气概、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更重要的是其具有超人的职业素养,无坚不摧的实力。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王献锋
  • 手机:18511112922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8511112922@139.com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91号宝隆大厦1-818